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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度国家司法考试卷四论述题专题训练(1)
 04-13 文章来源:职称在线 文章作者:职称在线
  

 第六题

  湖南常德59岁的农村妇女滕自英,因在其乘坐的列车上捡了28个空瓶子,被铁路派出所以“扰乱公共秩序,情节严重”及铁路内部规定为由行政拘留5天。此事经新闻媒体报道,引起较大反响。2006年6月6日,公安部门撤销了行政处罚决定书。石门县公安局、铁路公安部门均向滕自英一家表示公开道歉。

  农妇在列车上捡了几个空瓶就被治安拘留,法律的精神在这里被行政权力严重扭曲。从这个比较极端的案例中,我们看到了行政权力的非正常扩张,可能对普通公民正当的权利和自由造成的严重损害。建设一个民主、法治、和谐的社会,国家决策层就必须对于行政权力的扩张随时保持充分的警惕,并及早通过行政立法等措施设置必要的“防火墙”和“监督网”,使其在合理范围以内发挥积极的作用而不是相反。

  请结合行政执法机关的行政权力及其限制与制约等方面展开论述。

  第七题

  目前国内违法、违规用地造成土地资源破坏和浪费严重的情况,国土资源部总结了造成政府土地违法的七大病因。除管理体制、问责机制等环节外,国土部有关专家还在其官方网站首次提出,一些地方法院的不作为是造成大量违法用地查处不力的重要原因。因此建议赋予国土部等土地管理部门对违法用地的“先行拆除权”,以最大限度地降低土地违法带来的损失。此言一出,质疑声顿起。

  国土部门所谓的“先行拆除权”实质上是将行政权与司法权集于一身,违背法治精神。解决土地问题,根源是如何依法规范地方政府用地行为、如何追究地方政府违法用地的法律责任的问题,而不是行政强制执行权的有无问题。我们需要公正的程序体现法治的公平精神,这就是从程序公正达到实体公正。

  请结合国土资源部“先行拆除权”折射出的法律现象展开论述。

  第八题

  2007年5月21日,国家环保总局向媒体通报:浙江海宁龙洲印染有限责任公司不认真履行国家环保总局《行政处罚决定书》,该局已申请浙江省海宁市人民法院对其强制执行。据了解,由国家环保总局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尚属首次。此案向社会宣示:在环境形势日益严峻的今天,维护良好的生态环境,需加强法制的刚性和强制力。

  2004年6月,福建省大田县国土资源局将54起村民非法占用耕地建房的行政处罚案件移送法院强制执行。福建省大田县国土资源局作出责令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土地行政处罚决定共有116件,其中申请县法院强制执行70起,但是该县法院一起也没有强制执行。既然法院不予强制执行,国土资源局就没有针对其他46件行政处罚决定申请县法院强制执行。

  请结合法理学及行政法学其相关法学知识就以上事件谈谈自己的看法。

  第九题

  2007年6月15日5时许,325国道广东佛山九江大桥发生一起运沙船撞击桥墩事件。九江大桥桥墩当场被撞断,桥面随之垮塌,长度约有150米,交通中断。九江大桥事故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最严重的船撞桥”事故。

  2007年8月13日16时45分许,湖南省湘西自治州凤凰县沱江大桥发生一起特大桥梁坍塌事故。正在兴建的凤大公路堤溪段沱江大桥(已建成尚未通车)在拆除施工脚手架时全部垮塌。事故共造成64人罹难,88人脱险,其中22人受伤。桥梁垮塌事故现场涉险施工人员为152人。这是今年以来全国发生的一次死亡人数最多、也是桥梁施工中发生的少有的垮塌伤亡事故。

  我们不仅要重视公众对于“豆腐渣”工程的质疑,更要重点调查和分析是否还有安全漏洞没有提出来?

  请结合法理学及其相关法学知识进行论述。

  第十题

  一直以来,在未成年人发生的事故中,学校等教育培训机构承担什么样的责任,社会各界一直都有争论,有的认为属于过错责任,有的认为属于无过错责任,还有人认为应该承担公平责任。

  2004年5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7条明确规定了学校的责任:“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第三人侵权致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

  作为一名法律职业者,请你结合相关的法律知识,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的这一规定表达自己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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