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申报职称代理的时间要求?
答:受理代理的时间与全省专业技术职务经常化评聘工作同步进行,评审材料在省职改办预审前均可进行申报。符合申报条件者向省人事考试院职业资格考评处提出申请,经初审后购领相关申报评审表格。
问:申报中级、副高、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应提供哪些材料?
答:1、申报职称书面申请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表》一式3份;
3、近两年度《湖北省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各1份;
4、《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一览表》,一式8份;
5、申报人学历证书、任职资格证书、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原件审核后退回);
6、外语、计算机、水平能力测试成绩合格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原件审核后退回);
7、专业技术履历和工作总结各1份;
8、反映申报人工作业绩、水平、能力、质量、数量的论文、论著等有关材料;
9、非本专业职务改报转评人员必须填写《非本专业职务改报转评、晋升专业职务审批表》,并按规定报省职改办审批。
申请人提交的个人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履历及业绩材料,均应由任职单位盖章证明,并由省人事考试院职业资格考评处进行审核推荐。
问:申请初始专业技术职务认定需提供哪些材料?
答:1、书面申请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一式二份;
3、申报人学历证书、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专业技术履历和工作总结各1份;
5、反映本人工作业绩、水平、能力、质量的论文等有关材料。